出借和出租包裝物是兩個不一樣的業(yè)務,在會計處理中不能一概而論。那么出借和出租包裝物分別怎么編制會計分錄?
出借包裝物會計分錄
1、收押金
借:銀行存款
貸:其他應付款
。病⒔Y轉成本(出借中的損失費用折舊之類)
借:銷售費用
貸:周轉材料——包裝物
出租包裝物會計分錄
。薄⑹兆饨
借:銀行存款(或其他應收款)
貸:其他業(yè)務收入
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額)
。病⒔Y轉發(fā)出成本
借:其他業(yè)務成本
貸:周轉材料——包裝物
。场⑹昭航
借:銀行存款
貸:其他應付款
。、沒收押金(相當于銷售包裝物)
借:其他應付款
貸:其他業(yè)務收入
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額)
包裝物的賬務處理
隨產(chǎn)品銷售而出借給購貨單位的包裝物,就是我們所說的出借包裝物,出借包裝物不收取費用。包裝物在出借期間損耗的價值及發(fā)生的修理費用等支出在產(chǎn)品銷售費用內(nèi)列支。
出租的包裝物,除收取租金外,必須收取押金,用完退還時,計算押金,押金退回。如果購買單位無法歸還包裝物,則以押金賠償。出租包裝物的租金收入應作為其他銷售收入處理,出租包裝物的攤銷和維修費以及破損損失,作為其他銷售的成本處理。